記者黃興文/台北報導
食藥署公布 ?6~ ?8月禽畜產品稽查結果發現,台南、屏東的烏骨雞場各有 ?1件烏骨雞,驗出會腸胃不適並影響腎功能的動物用藥「三甲氧芐氨嘧啶」超標,已下架逾 ?3000隻雞,並由農政單位輔導業者改善,同時可依法可開罰 ?6萬~ ?30萬元。
食藥署 ?6~ ?8月聯合各地衛生局,針對進口廠商、食品製造廠、批發市場及盤商、特產餐廳、各大賣場及超市等場所,抽驗牛肉、豬內臟、雞肉等 ?140件禽畜產品動物用藥殘留,發現有 ?2件烏骨雞驗出三甲氧芐氨嘧啶超標,合格率為 ?98.6%。
不合格的產品分別為台南市官田區「正宗畜牧場」的烏骨雞被驗出三甲氧芐氨嘧啶 ?0.14ppm(標準為 ?0.05),回收 ?1210隻;屏東縣新埤鄉「豐美牧場」的烏骨雞被驗出三甲氧芐氨嘧啶 ?0.28ppm,下架回收 ?1801隻。
食藥署指出,三甲氧芐氨嘧啶為合成的廣效性殺菌劑,通常不單獨使用,而是與適當的磺胺藥以適當的比例混合使用,能增強磺胺藥的抗菌作用,副作用包括惡心、嘔吐及皮疹。三甲氧芐氨嘧啶使用過量,恐造成腸胃不適並影響腎功能。
食藥署提醒,民眾應選擇具有生產履歷或信譽良好的商家,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禽畜產品;並選擇多樣化的肉品,才能均衡攝取不同的營養素。飼養農戶也應確實依照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的規定,合法用藥並遵守停藥期,共同維護國人食用安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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